熒光顯微鏡與普通光學顯微鏡不同,它不是通過普通光源的照明觀察標本,而是利用一定波長的光激發顯微鏡下標本內的熒光物質,使之發射熒光。所以,熒光顯微鏡的光源所起的作用不是直接照明,而是作為一種激發標本的內熒光物質的能源。我們之所以能觀察標本,是由于光源的照明,而是標本內熒光物質吸收激發的光能后所呈現的熒光現象。
由此可知,熒光顯微鏡的特點,主要是它的光源能供給大量特定波長范圍的激發光,使受檢標本內的熒光物質能獲得必要強度的激發光。同時,熒光顯微鏡必須具備相應的濾光鏡系統。
熒光顯微鏡激發熒光的方式:
按光的波長范圍分為UV激發法(使用紫外線照明法)和BV激發法(使用藍紫光)兩種。UV激發法是用短于400nm的近紫外光進行激發。該法不存在可見的激發光,所以被觀察的熒光呈現該染料固有的熒光,容易判別標本上的特異熒光和背景組織的自身熒光。
BV激發法是以404nm、434nm為中心的由紫外至藍光進行激發。該方法使用藍光照射標本,所以熒光觀察系統的截止濾光片必須使用可*阻斷藍光并可充分通過所需綠、黃熒光的濾光片,用于熒光抗體法的熒光色素。
使用熒光顯微鏡的注意事項
1.防止紫外線對眼睛的損害,在調整光源時應戴上防護眼鏡。
2.應在暗室中進行檢查。進入暗室后,接上電源,點燃超高壓汞燈5~15min,待光源發出強光穩定后,眼睛*適應暗室,再開始觀察標本。
3.標本染色后立即觀察,因時間久了熒光會逐漸減弱。若將標本放在聚乙烯塑料袋中4℃保存,可延緩熒光減弱時間,防止封裱劑蒸發。
4.熒光亮度的判斷標準:一般分為四級,即“一”—無或可見微弱熒光。“+”—僅能見明確可見的熒光。“++”—可見有明亮的熒光。“+++”—可見耀眼的熒光。
5.檢查時間每次以1~2h為宜,超過90min,超高壓汞燈發光強度逐漸下降,熒光減弱;標本受紫外線照射3~5min后,熒光也明顯減弱;所以,zui多不得超過2~3h。
6.熒光顯微鏡光源壽命有限,標本應集中檢查,以節省時間,保護光源。天熱時,應加電扇散熱降溫,新換燈泡應從開始就記錄使用時間。燈熄滅后欲再用時,須待燈泡充分冷卻后才能點燃。一天中應避免數次點燃光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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